北京中关村海龙大厦两保安殴打贩盘小贩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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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6:2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海龙大厦两名保安为了“清理海龙大厦门前的黄盘贩子”,把多名涉嫌“贩黄”人员带到保安室拳脚逼供致一人重伤。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检察院对伤人的两名保安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今年5月31日下午3时左右,黄某等站在海龙大厦附近贩卖盗版光盘,被海龙大厦保安发现后带到保安室“讯问”。见黄某不交代“罪行”,保安张某、冯某趁保安队长不在,
黄某挣扎到海龙大厦门口后,躺在地上用手机报了警。打人保安张某、陈某被抓获。黄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腹部闭合性损伤,脾破裂,左耳外伤及左侧面部软组织挫伤,属重伤下限。 链接:保安“七不准” 2000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物;(三)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四)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六)为客户追索各类债务或者解决劳务纠纷;(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