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人告“药物牙膏”无药效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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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6:2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认为佳洁士、高露洁、洗泌太、田七四大牙膏的生产商在广告中宣扬其牙膏的治病功效误导欺骗了消费者,职业打假人杨连弟将这4种牙膏的生产厂家告上法庭。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对此四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厂商不得在牙膏包装上标注“祛牙火、消肿痛”、“特效中药”等词语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所以驳回了原告杨连弟的诉讼请求。第一被告长安商场同意给杨连弟退还牙膏钱,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