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七位农民状告国土资源部案昨在京一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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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8:30 浙江在线 | ||||||||
就社会广泛关注的沈阳7位农民状告国土资源部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月9日一审宣判:国土资源部批复行为合法。7位农民败诉。 这7位农民是来自沈阳市于洪区北陵乡下坎子村的史洪学等7位土地承包者。 2001年9月,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关于沈阳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意
有关法律专家表示,尽管7位农民败诉了,但他们勇于依法维权的行为,既说明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也说明法制观念的进步。来源: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