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嫌犯“回到”少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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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9:2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贯学宽王春燕刘颖)大兴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提讯犯罪嫌疑人晓军(化名)时,嫌犯流泪嘀咕:“今天是我十八岁生日,却没有蛋糕。”一句话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这可能是未成年犯罪。 2004年9月20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晓军、沈冰(化名)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案卷卷宗里,两人的身份证明都显示,犯罪时已满18周岁。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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