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校内出意外下肢瘫痪 家长上诉索赔23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1:23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 昨日,马玉冰指着被告席当庭痛哭。两年前,她女儿小玉在寄宿的朝阳区芳草地小学内发生意外后,下肢瘫痪。马玉冰和丈夫代表女儿向学校索赔230余万元。 此案为第二次开庭审理
法庭上,马玉冰含着泪指着被告席上的芳草地小学校长。她说,2002年6月27日晚11时,8岁的小玉在学校宿舍床上按照老师的吩咐练习体育课“下腰”动作时摔倒,腰摔在床边护栏上,被老师送到中日友好医院。 “当我们赶到医院时,女儿的腿已经没有知觉了。”马玉冰说,小玉瘫痪了。随后几个月,京城几大医院十多位神经内科专家相继认定,小玉下肢瘫痪的原因是脊髓受外力损伤。 去年1月20日,马玉冰和丈夫将芳草地小学告上法庭,提出要求学校支付230余万元的赔偿金。此案曾经在去年9月第一次开庭。 原告申请法官回避被驳回 昨日,马玉冰没有带女儿出庭。“孩子身体还是不行,专家已经确认她不能再动了!她现在大小便失禁。”马玉冰说,两年来她们已经花掉了家里的积蓄,医药费已经花掉了60万元。 昨日开庭前,马玉冰和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回避申请,马玉冰认为被告律师与法院有特殊的关系,提出要求朝阳法院和审判长回避。 审判长向朝阳法院院长和上级法院报告。20分钟后,审判长返回宣布,因申请理由不充分,驳回马玉冰的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鉴定报告认定由脊髓炎引起 去年第一次开庭前,法院委托北京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出具的鉴定报告认定,小玉下肢瘫痪是由脊髓炎引起的。马玉冰当时表示异议,请求重新鉴定。 昨日庭审,法官向双方出示了鉴定报告的复议结论,结论支持了第一份报告的意见。 小玉的代理人又一次提出了重新鉴定的申请。马玉冰认为,孩子不可能患病。 小玉的代理人认为,学校对在校的学生有看护义务,出了事故学校不应推脱责任。 芳草地小学说,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没有把学校列入监护人之内。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