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口香糖”迷昏不少人 不满一个月抢劫八小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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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1:57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昨日,南长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麻醉抢劫案件,一男子专门找站街女、发廊女下手,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抢了8个人,而他作案的工具竟是不起眼的口香糖。 今年7月8日中午12时多,发廊老板娘小丽(化名)和帮工小萍(化名)买菜回到店里不久,一个中年男子走进来说要洗头。小丽上前招呼,洗完头给他敲背时,男子主动和她搭讪起来。男子自称在某公司工作,向小丽要手机号码,他把号码输进手机,并拨打确认。那
没多久,小萍他们也到了。三个人在房间里聊天,聊着聊着男子拿出一包口香糖给小萍吃,然后又说可以防蛀牙,又递给小丽一片,小丽咬进嘴里。几分钟后,她打起呵欠想睡觉,迷糊中她看见小萍躺倒在了沙发上,刚想走过去,一阵黑暗袭来。当小丽醒来时,天已经亮了,住处的门开着,她连忙叫醒小萍,发现中年男子已不见踪影。桌上的手机,皮包里的600多元钱,自己身上带的两只绿色嵌宝戒指、一只红色嵌宝戒指、一只方戒、两条项链、一条手链和耳环通通不翼而飞。 昨天,小丽口中的中年男子刘某站到了法庭上。刘某原来在老家四川卖水果时结识了“郑飞虎”、“伏胖子”,两人劝他摆摊太辛苦不如去偷东西,刘某听了扔下生意来到无锡。今年7月间,他先后3次用涂了药的口香糖将小丽等人迷昏,劫走500元现金、2部手机、4枚金戒指、2条金项链、2条金手链和耳环等物。又伙同“郑飞虎”、“伏胖子”用同样手法在建筑路某理发店、清扬路某理发店劫了5个发廊小姐,劫得800元现金、3部手机和金耳环等物。昨日的庭审中,刘某一再说自己是个老实人,是因为受了“伏胖子”他们的诱惑才走到这一步。“伏胖子”等给了他有药的口香糖,教他找好搭讪的小姐下手,他只是听话行事而已。刘某还说自己有口臭,平时一直带着口香糖,上面不可能有麻醉药。有药的口香糖他只用了一次,其他都是在半夜小姐睡着时,然后自己乘机偷了点东西。公安机关在他家里查到的药品是他老婆吃的。刘某说,他和“郑飞虎”、“伏胖子”到理发店里做按摩,是小姐们自己困了睡着的。据刘某的小舅子反映,一天晚上他姐夫回到家,将一包完整的口香糖和一小包用纸包好的东西放在桌上,他看见后拿了口香糖想吃,姐夫立即阻止他。他觉得姐夫未免太小气了,有点生气,姐夫告诉他是用来麻醉抢劫的,一吃就昏。小纸包里是麻醉药,把药涂在口香糖上,然后到美容店去,把小姐约出去开房间,等小姐吃了口香糖就抢她身上的东西。姐夫关照他把药收好,别让小孩看到,于是他就把东西随身带着,到孩子睡着了才放回桌上。 不久,他又看到姐夫悄悄地用药涂口香糖,然后带着出了门。 南长区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单独或结伙多次实施麻醉抢劫,在法庭上面对众多证据不诚恳悔罪。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1万元。(沈小峰、任蓉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