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偷钱包当场被抓 保安将其押着游商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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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5:04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叶慧 周乙龙)昨天下午,在女人街服装交易市场地下商场,一名十多岁的女孩趁顾客不注意时盗窃钱包,被逮个正着。随后,为了让商户留意,保安“押”着这个女孩在商场里整整游了一圈。 “应该是下午3点的事,当时商场里人不多,就听到一女的喊了声‘抓小偷’”,商户们给记者描述了当时的情况。“我们凑过去,就看见一女顾客拽着一女孩,说是小女孩偷
“那小女孩偷东西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夏天的时候也被逮过一回”,在采访中,许多商户反映。商场4区的一名商户说,当时,俩保安拽着小女孩在商场内的通道游“商场”,每经过一家店铺门口时,就会叫他们认清这个女孩,要商户提高警惕。“那女孩一路低着头哭着,有一男性顾客对保安拽女孩‘游商场’一事十分气愤,还与保安吵了架。” 记者向商场保安了解女孩被“游场示众”一事,保安称只知道抓到一名小偷,其余不清楚。市场保卫部门经理章先生说,确实是抓到一名小偷,但没听说有拽着女孩“游商场”的事。“保安应该是直接带她到保安部,‘游商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保安在抓到女孩后,通知了派出所,由派出所对其进行处理,市场无权处置女孩。”章经理说。 随后,记者向警方证实,小女孩已被带到太阳宫派出所,正在调查作笔录。 链接 保安擅自处罚违法 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的王英军律师说,保安在抓住小偷后,擅自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小偷也享有名誉权和人格尊严,非法定机关都无权剥夺其权利,应将其送往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其处理。 为了“清理门口的黄盘贩子”,海龙大厦两名20多岁的保安将多名涉嫌贩卖黄盘的人带到大厦保安室“刑讯逼供”,将其中一人打成重伤。近日,海淀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这两名保安提起公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