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小时内俩嫌犯一逃跑一自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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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6:02 巷报 | ||||||||
林树森于11月29日被抓获的当晚,大路公安边防派出所即将此案报告给集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刑警大队大队长鹿志平介绍,当晚刑警大队即派两名刑警连夜赶赴大路镇,对嫌疑人林树森和于贵和展开讯问。杨德宝回忆,刑警询问调查完毕时已经是11月30日3时30分。
鹿志平说,11月30日白天,两嫌犯只交代了当时的犯罪事实,并不承认他们曾做过其他类似案件。而两嫌犯此次盗窃的人参价值仅为200元,两嫌疑人的盗窃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只能算一起治安案件。 当天下午,于贵和在派出所中从刑警的视野中消失。15时许,于贵和带着手铐从派出所二楼跳下逃跑,在跳楼时,于贵和左脚骨折,并没有跑远,警方通过做其家属工作和紧密搜索,12月1日晚,于贵和再次归案。 于贵和在逃期间,林树森交代的涉案事实使案件有了突破。11月30日晚,林树森交代,自今年9月起,他伙同于贵和在爬宝村共同盗窃作案7起。 林树森交代涉案事实后,12月1日4时,刑警发现他上吊了。集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鹿志平介绍,警方首先请来了大路镇卫生院的医生进行急救,当确认林树森已经死亡时,警方内部进行了逐级汇报。 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薛吉才介绍,12月1日6时,检察机关接到了集安市公安局的报告,检察机关组织干警于9时赶到了大路镇,主要围绕办案刑警是否有刑讯逼供行为展开调查。 12月1日16时许,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和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医对尸表进行了检验。尸体检验报告书认定:林树森系缢死。 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薛吉才介绍,12月6日,检察机关已就尸检的情况向死者家属进行了详细说明。如死者家属有异议,可以申请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薛吉才说,死者家属不同意对尸体做进一步检验。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