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公司当庭答复补开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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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4:37 新京报 | ||||||||
乘客索要地铁如厕发票案判决,被告口头道歉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 昨日,因5角钱如厕费发票状告地铁公司的郝劲松得到答复,地铁公司不仅当庭为其补开了发票,而且为自己给乘客带来的不便道歉。
近期因发票问题接连将地铁公司、北京铁路分局等单位告上法庭的郝劲松昨日很早便赶到法庭,因为税务部门已经因此对地铁公司做出处罚,所以郝劲松对此案的判决结果充满自信。 法庭根据案情需要,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郝劲松补充了一份西城区地税局对其举报的答复,答复对地铁公司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同时责令其对该行为予以纠正。 地铁公司对这份证据没有异议,同时表示,他们现在已经具备可以开具发票的条件,并且愿意当庭为郝劲松开具正规发票。 对于郝劲松要求的书面道歉,他们表示,可以当庭口头致歉,确实因自己的原因为乘客带来了不便。但郝劲松仍坚持对方应书面致歉。 法庭经过15分钟休庭合议,判决地铁公司补开发票,驳回了郝劲松其他要求。 尽管如此,郝劲松称他已经很满意了。同时他表示,下周他还会持地铁公司给他的发票再次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不再收费。 新闻回放 今年9月,郝劲松将地铁公司告上法庭。他称,今年5月18日,他在大望路站买了一枚印有地铁标志图案的硬币去投币厕所。当他索要发票时,被告知没有。 地铁公司称,因为没有收费许可证不能向地税局领取发票,所以他们无发票可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