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无私帮失主拾手机母子却强要好处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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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8:44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记者 袁红颖 12月8日上午,市民申先生花7000多元钱买了一个新手机,还预先存进数千元话费。下午16时许,申到中国银行开发区支行红旗大街分理处办事,离开时,不小心把新手机掉在银行门口。发现后,申不停地拨打自己的号码,一直没人接,他原路一直找回银行分理处。
银行人员回忆,申走后不久,附近华能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常亚杰和曲明宇来银行办业务。银行人员立即联络这两名储户,询问是否捡到手机。结果其中一人说,当时他在分理处外停车,看到一个收废品女人在门前地上捡起一个东西,拿着就走了,老妇人推着统一绿色的收废品手推车。 申随后向红旗大街派出所报案。民警夏青分析,收废品的一般都有固定工作区域,估计这个老妇人还会出现在附近社区,当即布置社区保安注意。这时,曲明宇又回忆起关键线索,收废品老妇人绿色手推车上喷了“于文”两个红色大字。 9日早,派出所副所长马占斌带社区保安巡逻,走到新地街附近,突然发现收废品老妇人,当即将该人叫住。民警夏青带失主找到老人家里,老妇人坦言捡到手机,但被儿子放起来了,得等儿子回来再说。中午,老人儿子听说失主上门,怎么都不肯拿出手机,只是反复问能给多少感谢费。申原想好好酬谢一番,见此人行为,感激心情顿失。民警跟对方讲明:捡了他人东西,如果失主索要不还就是涉嫌侵占。最后,申给了老人儿子500元钱,这才拿回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