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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故居火灾存疑:米市胡同43号到底是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9:51 新华网

  北京市宣武区米市胡同43号旧宅院,大门北侧墙上嵌有石牌,上刻“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康有为故居”字样,一入大门正对着的高大木构瓦房12月3日上午发生火灾,当日即有晚报以“康有为故居上午失火”为题作出报道。北京市文物局、宣武区人民政府迅速反应,称报道“与事实不符”,“康有为故居未发生火灾”。次日媒体将此声明公布,让人感到这不过是虚惊一场。

  两家单位的声明称,“米市胡同43号院内部分建筑失火,发生火情的建筑不属于任何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康有为故居为米市胡同43号院内北部的一个院落,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于1984年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于1987年划定其保护范围,四至为现状故居院落(原七树堂)。目前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都没有发生火情。”

  按照这一说法,作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康有为故居,只是米市胡同43号的一个“院中院”,虽然大院内有建筑物失火,但这个“院中院”没有失火,就不能说康有为故居失火。话题到这里似乎就该结束了。可人们又难免生疑:既然康有为故居只是一个“院中院”,可为什么刻有“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康有为故居”字样的石碑,偏偏是嵌在整个大院的门房上呢?

  米市胡同43号到底是什么?声明只字未提。倒是北京市文物局编辑的《北京名胜古迹辞典》(1989年第一版)给了一个说法。其“康有为故居”辞条称,康有为故居“在宣武区米市胡同43号。即南海会馆。是一个分四路的四进院大会馆建筑。康有为居住在北跨院的中间院子里。”由此看来,康有为虽居住在一个“院中院”里,但康有为故居“即南海会馆”,“是一个分四路的四进院大会馆建筑”。

  北京市宣武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与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合编的《宣南鸿雪图志》(1997年第一版)的表达更为明确,其“南海会馆(康有为故居)”条目下的说明是:“位于米市胡同43号,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原会馆墙为界,南北63米,东西70米。”同时绘出南海会馆总平面图,显示康有为居住的“七树堂”位于会馆北部一小院,此次被焚的房屋与会馆“中轴主院”的“一进院主堂”对应,属“礼仪部分”。如此说来,虽然“七树堂”未失火,但失火的房屋仍在保护范围之内。

  南海会馆是康有为领导戊戌变法、起草“公车上书”之“万言书”、创办北京出版的第一种民办报刊《中外纪闻》的所在地,康有为在此活动甚多,将整个会馆列为康有为故居保护范围理所当然,北京市文物局、宣武区人民政府当然负有保护责任,可为什么现在的口径变了呢?(王军)(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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