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打工需要本地人担保?强迫签订担保协议,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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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0:57 生活报 | ||||||||
本报讯目前,冰城一些单位在与外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增加了一份需要有当地人做担保的协议,标明如果打工者在工作期间出现问题,担保人负责赔偿。有关法律专家表示,此种做法违法。 日前,刚刚从哈尔滨商业大学毕业的小崔找到了一份理想的工作,公司规模很大,位于开发区繁华地段。面试通过后,小崔兴高采烈地准备签订用人合同,可文本里的一张担保
但用人单位也有自己的看法。南岗区一家大型餐饮服务企业的人事部经理薛华表示,原本企业内部并没有明确规定在用人时候一定要签订由本地人做担保的担保协议。但出现几次打工人员私自变卖企业设备不辞而别的事情后,公司不得不将担保协议加进劳动合同去,作为约束打工者的行为。 黑龙江元辰律师事务所的靳律师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带这种担保协议是违反劳动法的,而且担保协议里的内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谓的本地担保人可以不为被担保者的行为做任何赔偿。靳律师还说,其实这种协议本身就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信任的态度也很难让劳动者有工作积极性。(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