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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买处闹心摊床(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1:26 沈阳今报
  记者杨小辉/文见习记者常晟罡/摄
10万元买处闹心摊床(图)
  买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 和相关证明文件。今报讯姚继文老人花了10万多元,在一次拍卖会上拍得一处摊床。可等产权证办完了,原摊主还是占着摊床不让。

  摊床被冻结了

  据姚继文的女儿介绍,2003年7月份,母亲花10余万元钱从辽宁新华资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竞买到一处摊床,地点是沈河区热闹路77号。随后,她们在沈阳市房产局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后来,姚继文母女发现沈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于2004年2月17日发给原摊主一份说明书。说明书大意为,法院在执行申请的一典当行与被执行人颜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于2003年8月19日裁定,颜某于沈河区热闹路77号的摊床所有权变更为案外人姚继文所有。另一案外人陈某于2003年12月27日向法院提出权属异议,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查认为房产权属问题由法院重新审查确认,房产暂停处理。法院强行收回

  姚继文的女儿介绍说,她们找过沈河区人民法院咨询详情,可至今还没有结果。现在她们又发现,法院做出了裁定,要强行收回房产。姚继文母女认为,她们花钱买了房,而且办理了房产证,应属于善意取得行为,她们是合法的所有者。

  纠纷耽误生意

  姚继文的女儿说,本来买了摊床后,她和母亲准备做生意,没想到竟出现这种事儿。如果事情还得不到圆满解决,她们将诉诸法律。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善琦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纠纷焦点在于该房产的权属问题。如果买方买房时与拍卖行签了合同,买方起诉时,可将拍卖行和房屋委托销售人同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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