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买处闹心摊床(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1:26 沈阳今报 | ||||||||||
记者杨小辉/文见习记者常晟罡/摄 摊床被冻结了 据姚继文的女儿介绍,2003年7月份,母亲花10余万元钱从辽宁新华资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竞买到一处摊床,地点是沈河区热闹路77号。随后,她们在沈阳市房产局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后来,姚继文母女发现沈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于2004年2月17日发给原摊主一份说明书。说明书大意为,法院在执行申请的一典当行与被执行人颜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于2003年8月19日裁定,颜某于沈河区热闹路77号的摊床所有权变更为案外人姚继文所有。另一案外人陈某于2003年12月27日向法院提出权属异议,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查认为房产权属问题由法院重新审查确认,房产暂停处理。法院强行收回 姚继文的女儿介绍说,她们找过沈河区人民法院咨询详情,可至今还没有结果。现在她们又发现,法院做出了裁定,要强行收回房产。姚继文母女认为,她们花钱买了房,而且办理了房产证,应属于善意取得行为,她们是合法的所有者。 纠纷耽误生意 姚继文的女儿说,本来买了摊床后,她和母亲准备做生意,没想到竟出现这种事儿。如果事情还得不到圆满解决,她们将诉诸法律。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善琦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纠纷焦点在于该房产的权属问题。如果买方买房时与拍卖行签了合同,买方起诉时,可将拍卖行和房屋委托销售人同列为被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