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建设局发通知工程竣工后15日内结清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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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1:35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冯月静袁媛)在昨天的会议上,石市建设局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的通知》,要求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15日内要全部结清农民工工资。会上,建筑企业与清欠办、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局三个部门签订了责任状。 《通知》强调,石市要对劳务分包行为进行规范,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发包劳务作业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严禁与无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合同。禁止劳
同时,石市将进一步严格用工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填写《用工备案表》并承诺以下内容:工程施工人员进场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到建筑劳务市场进行合同鉴证;无论实行何种工资制度,月工资不得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15日内全部结清工资;保证劳动合同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