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明令:恶意欠薪者吊销执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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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00:57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 石狮日前出台治理欠薪举措:对恶意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的企业,一经查实,依法暂扣或吊销企业执照。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管理,切实保障企业和工人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劳资纠纷,石狮市委、市政府实行干部联系挂钩企业、包片管理等责任制和处罚欠薪办法。要求各镇办和有关职能部门正确认识加强企业用工管理的重要性,真正把加强用工企业管理工作落实到
记者注意到,根据责任制的要求,实行干部联系挂钩企业制度后,挂钩干部须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的情况,镇办党政领导干部每人至少挂钩一个村和1-2家企业;下村居的干部要对企业实行包片管理,定期走访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动态,一旦发现有不良苗头要及时报告。各镇办须严格执行责任制,把联系挂钩企业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和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应当发现却未能及时发现不良情况或发现不良情况未及时报告和处理的,挂钩干部将被追究责任。 市委、市政府对有关职能部门也提出了严格要求。劳动部门要督促企业规范劳务用工手续,严格按照《劳动法》等法规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劳动部门备案;劳动监察、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用工企业及时发放工资,对发生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等违规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将从快处理、从重处罚,并将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或吊销企业执照。(记者尼松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