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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接我回家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03:38 哈尔滨日报

  文、摄影/本报记者王浩

  日前,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一纸诉状将女患者的母亲告上了法庭,成为哈市首例医院状告患者家属案。

  五个亲人却无一认亲

  今年1月18日,41岁的刘女士被母亲和大哥送到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后,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据该院二疗科主任孙丽霞介绍,刘女士刚住进医院时,蓬头垢面,身上的衣服脏得不得了,言谈举止兴奋异常,伴有不定时的躁动。其大哥刘某拿到妹妹的诊断后,当晚就离开了医院,从此再也没有来过。其母亲蔡某拿出了2000元钱,并在医院陪护了十余天。春节过后,医院告知蔡某医疗费快用完了,蔡某称回家筹钱,没想到她一去再也没回来。没有了亲人的陪伴,病人更加躁动不安,时而打人,时而哭喊,医生们不得不昼夜看管和照顾她。可半个月过去了,还不见蔡某的踪迹,医生便打电话给刘女士的大哥,可刘某称:“我妹妹的事你得找我妈,现在我也找不着我妈。”几次沟通后,刘某便不再接电话了。

  2月22日,医院在给刘女士做常规X线检查时发现她患有“右肺上浸润结核”,需要治疗并定期复查。找不到病人家属,可急坏了医护人员。无奈,院方只好派人到蔡某留下的地址查寻。可找到这个地址,才发现这里已经变成了一片空地,动迁户全部搬走了,而蔡某一家人也不知去向。

  找寻刘女士家属的线索断了,二疗科就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到了患者本人身上,只有尽快治好刘女士的病,才能尽快找到她的家人。一连两个多月过去了,二疗科医护人员自掏腰包为刘女士垫付了近8000元的医疗费和伙食费,还从家里拿来了自己的衣服给刘女士换洗。渐渐地,刘女士的精神开始清醒过来,她为院方提供了其四哥家的地址。可当院方派人到其四哥家时,却被拦在了门外,屋里人称四个哥哥都没能力支付妹妹的医疗费,也找不到母亲蔡某,更不可能接妹妹出院回家。就这样,刘女士在医院里变成了亲人最多,却无一人肯来认领的常住户。

  女患者日夜思念家人以泪洗面

  医院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刘女士与其母蔡某告上了法庭。院方称,自从刘女士入院以来,本院曾多次与其家属联系,可其家属拒听电话或拒不开门,这种不负责的行为已严重干扰了本院正常的工作秩序,给诊室及患者本人均带来了不良影响。诉讼请求其家属将患者刘某立即接出院;立即返还拖欠本院的住院费及伙食费。据道里法院民庭书记员佟玲讲,收到该院的诉讼状后,法院就到刘女士的四哥家送达了传票,可其家人称,因为家庭琐事与婆婆蔡某合不来,多年来一直不来往,现在婆婆家动迁了,她们也联系不上,并表示不会代表婆婆出庭。9月9日,道里法院在报纸上对此事做了公告,通知刘女士的家属在93天内与法院取得联系。可直到12月初,法院也没有接到其家属的电话。为此,院方也很为难:如果开庭时刘女士的家属还未出现,即使是法院做了缺席判决,那么,执行起来也存在很大难度,刘女士何时能回家还是个问题。

  经过了近一年的治疗,12月1日,记者在医院看到刘女士时,其精神已基本恢复正常。她笑着对记者说,现在,医院就是她的家,她穿的衣服都是医护人员给的,每当看到她刚来医院的照片时,她就为现在的健康感到庆幸。据她的主治医生孙丽霞讲,刘女士康复后,知道了自己欠医院很多医药费和伙食费。于是,她就主动帮同室病友洗衣服,擦身,收拾床铺,照顾病重的人起居,以此来换取食品和生活用品,以节省医院的伙食费。

  提起她的家人,刘女士低下了头,声音哽咽地说:“我有个可爱的女儿,今年16岁了,到现在她可能还不知道我有病。我妈平时对我很好,听说我病重时还在照顾我。我现在就想回家见到妈妈和女儿,她们没来接我我不怪她们,等我出了院,就找份工作,把欠医院的钱全还上。只求亲人把我接回家,我一定不会给大家添麻烦。”在病房里,她的病友告诉记者,刘女士一看到别人的家属来看望病人,她的眼神就有些发呆,有时一整晚不说话,逢年过节时,她还偷偷地一个人坐在床上流泪,说,她想回家!她想她的亲人们!

  别狠心扔下你们的“兄弟姐妹”

  据市第一专科医院副院长张聪沛讲,精神类专科医院与其他医院不同的是,有许多患者需长期治疗,治疗费用与陪护人员都要牵扯患者家属很多精力。但是,出于亲情友爱,绝大多数家属还是能拿出爱心照顾患病的亲人。可也有个别家属,把病人送到医院后,从此便杳无音讯了。有的家属找到院方明确说明:知道自己的亲人没有治疗价值了,待在家里还得安排人照顾,送到医院里就是想“找个看护,出了事通知家属一声就行了”。家属的这种态度,导致许多病人完全可以治愈或者可控制的病情,却因为没有充足的医疗费而得不到更好的医治,院方只能用最基本的药物来维持病情。

  “像刘女士这样被亲人遗弃的现象,在本院时常发生,有的病人在这儿住了十多年,都没见过几回他的亲人。”据康复疗科主任张东戈介绍,该科就住着一个15年之久的老病号,患有狂躁型精神分裂症。他的亲人很少来看他,更谈不上陪护。4年前,患者腹部突然出现腹水现象,院方要求其家属带患者到其他医院医治,可家属送来一套寿衣。后来,经过院方的治疗,患者奇迹般地好了,至今他的寿衣还存放在医院里。

  “一些欠医药费的患者家属,每次来探视病人,都要躲着医生走。”据七疗科主任颜景章讲,该科住了两个有医保的患者,10年来除了医保里的费用外,自费部分其家属一分都不掏,导致医院无法为其用药,患者就这样无限期的住在医院里,医生成了他们的保姆。

  据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主任姜启凡讲,根据《刑法》261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自生活能力的人,具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精神病患者属于因患病而无生活能力的人,其家属有监护抚养义务。拒不履行监护与抚养义务,甚至将亲人遗弃,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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