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有权委托卖房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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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09:01 每日新报 | ||||||||
王京涛 郑先生致电《说法热线》询问:“一个朋友说,他受某检察院反贪部门委托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几套房子,我动心了想买一套,但又怕上当,因为有人告诉我检察院反贪部门没有权利处分案件附带的财物。请问是这样吗?我该怎样做才能规避风险?”
世杰律师事务所宋明国律师解答:鉴于检察机关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国家并没赋予其实体处分变卖、拍卖赃物赃款的权力。对于涉嫌刑事案件的赃款赃物,如果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将由检察机关随案移送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以判决形式处分;如行为人不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将撤销案件,其财物要归属于原所有人。根据郑先生所介绍的情况,其朋友所述存在疑点,建议郑先生首先要向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进行咨询,之后再慎重行使购买房屋的权利。 新报记者王京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