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孙中山骗55万判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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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13:29 新闻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10日一审宣判朱永成、王育英冒充已故伟人孙中山诈骗一案,朱永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5万元;王育英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3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朱永成、王育英55万余元,并将在案扣押的伪造的“孙逸仙印”予以没收。
今年62岁的朱永成是陕西省汉中市人,高中文化,捕前无业,曾因贪污诈骗、放债剥削于1963年2月被汉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