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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例劣质奶粉案宣判 两经销商被判刑二年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14: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2日电据都市快报报道,浙江省首例劣质奶粉案日前在泰顺县法院宣判,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两名经销商高明勇、黄益镳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二年二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两被告是泰顺县鹿源乳业有限公司的业务员。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2月,两被告在蚌埠市开设乳品经销点,经营鹿源公司生产的“正蒙”牌系列奶粉(未按规定向厂家索阅有关质检证明等材料)。阜阳市兴旺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兰华经被告人高明勇联系后,作为“正蒙”牌奶粉在阜阳地区的经销商。

  高明勇、黄益镳于2003年1月至7月间,向马兰华销售“正蒙”牌系列奶粉370件,其中婴儿新配方奶粉135件,销售额为45330元。经鉴定,该新配方奶粉的蛋白质含量为2%,系不合格食品。阜阳市颍泉区邵营镇石小村村民胡莉从兴旺公司购买该新配方奶粉,给儿子胡甲祥食用5个月,造成胡甲祥严重营养不良并引发综合征(经治疗恢复健康)。(法文、李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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