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朝阳公布工程款清欠时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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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09:26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今后在朝阳区施工的建设单位如恶意拖欠工程款,将受到建设项目停工、企业被记入行业信誉档案“黑名单”,甚至清除出北京建筑市场的“待遇”。 据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情况,朝阳区已经制定出清欠工作明确的时间表,施工总承包单位对2004年发生的劳务费于12月31日前支付到位。
作者:奚宇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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