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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为筹大学学费 绑架12岁男孩索价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10:3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河南报业网讯:对于何云飞来说,大学是他心中的梦,也是心中的痛。家里没钱,让他迈进大学校门的一条腿不得不收回。为了走进大学校门,他竟然想到了绑架勒赎。

  新闻故事 12岁男孩被绑架

  今年6月15日,南阳市民安香为(化名)接到一个意外的电话:电话中对方声称,其12岁
的儿子安雷(化名)在他手里,要求安香为准备10万元赎金,不准报案。焦急的安香为不能接受这一事实,当他和妻子遍寻儿子一无所获时,便向警方报案。

  警方很快成立了专案组,迅速对这个案件正式进行立案侦查。

  绑架者不断更换公用电话、发短信让安香为一家汇款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专案组通过各种线索,基本掌握了绑架者的体貌特征,并初步推断是本地人所为。随后,七八十名民警在南阳城区所有的自动取款机附近冒雨隐蔽守候,可是等了一夜,犯罪嫌疑人也没有出现。

  随后,犯罪嫌疑人的通讯信号在湖北襄樊境内出现。专案组当即组织警力对襄樊开往南阳线路的客车进行重点盘查。6月18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在自襄樊回往南阳的客车上被发现,他没有过多抵抗,即配合警方将同伙抓获,人质被安全解救。

  赎金竟为换学费

  让警方吃惊的是,发生在南阳市的这起绑架案件,竟是两名在校高中生所为。其中一人不满18岁。而他们绑架人质的唯一目的是凑钱上大学。

  何云飞(化名)是这起绑架案的主要策划者。他的父母是很朴实的农民,何云飞是他们唯一的儿子。几年前,何父做活时伤了右眼,何母身体多病,两人要支撑起家来非常难。为了让何云飞上高中,原本要坚持上学的妹妹放弃了初中学业,15岁就外出打工挣钱。

  去年,何云飞接到了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但因家庭困难无钱就学。他不甘心就这样屈服于生活的压力,选择复读一年。但何云飞心里非常清楚,家庭经济条件一年内不会有大的变化,他即使再考上大学,依然可能没钱上学。如何改变这样的命运,是何云飞复读一年中经常思考的问题。慢慢地,一个绑架的念头在何云飞头脑中产生。他说:“绑架要钱,我事先就想了好长时间,刚开始也想放弃,但是后来不知道咋回事无论怎么扔都扔不掉。”

  这件事在何云飞头脑中计划了很久。为了成功地实现绑架勒索钱财的目的,他找到旺古刚(化名)。案发时,旺古刚还是一名高二学生,他重义气,和何云飞一样学习优秀但家境贫困。两家是同村世交,平时的关系非常好。旺古刚说:“何云飞找到我,说去绑架一个小孩要点钱,当时我听了很惊讶。我说这事咱千万不能干,如果真需要钱的话可以叫区里或市里出具贫困证明,或者到学校讲明情况给咱一点帮助,他认为那是空谈,还说自己有周密的计划,他踩了点之后就会通知我。正好在我会考那天,他给我打了电话。那天下午,他让我提前过去,晚上就实施了绑架案。事先他已经买了胶布、一个小弹簧刀和手机卡,用来绑人的电线是租来的空房子里本来就有的,我主要是看管那小孩,因为我对别的一窍不通,他有他的计划,我们在一起玩的时候我就常听他的。哪一步没有按我们想象实现的话,我都害怕,就说放弃吧,别干了。他就说没事,再试试说不定就会有起色,我们就是要点小钱上我们的大学而已。18日上午,我接了他的电话,他说他马上回来,然后我就在屋里等他。听见门响,我以为他回来了,站起来去迎接他,准备放人,门一开进来的是民警带着枪,当时把我按倒在地,我也愣了。”

  在父亲眼里,何云飞善良懂事。每逢节假日放假回家,啥事都不顾先去看奶奶,还要瞅瞅自己家有啥东西给奶奶拿一点,实在没啥合适的东西,他就跑到自家菜地里给奶奶拔两棵菜送去。

  在村民眼里,何云飞和旺古刚都是有出息的好孩子。何云飞的成绩从小学到初中最后到重点高中都是名列前茅。旺古刚的学习成绩也不错。平日,在村上见到他俩放学回家,就会说两个大学生回来了。

  因此,当这两个人出事时,村里的人都很吃惊,感到痛惜。他们没有想到,这样听话的孩子也会犯罪。

  站在法庭悔莫及

  站在被告席上时,何云飞和旺古刚都向法官呈交了自己在看守所期间写下的厚厚的悔过书。对于给被害人以及其家人造成的伤害与损失,对自己家人的拖累与精神打击,他们感到深深的愧疚。

  何云飞和旺古刚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安雷精神和身体上的双重伤害,并且给安雷的家庭也造成了经济损失。随后,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对何云飞、旺古刚提起公诉,受害人家属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04年11月23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宣布开庭。法庭上,公诉人认为,何云飞、旺古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何云飞和旺古刚的律师发表了辩护意见,认为这两人具有减轻或者从轻的情节,希望法官量刑时予以考虑。首先,何云飞犯罪主观恶性不大,他曾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本科院校,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这样的条件限制缴不起学费,导致没有进入高校的大门。其次,何云飞有立功行为,协助警方抓获了同案另一被告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视为有立功表现。再次,何云飞的绑架行为属犯罪未遂。被告人旺古刚是初犯、从犯和未成年人,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作案手段和后果情节不严重,从结果上来看有犯罪未遂的情节,应该从轻处罚。

  公诉人则认为,辩护人提到何云飞有立功的情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功的解释不符,混淆了立功与如实坦白的界限,不能认可抓获另一犯罪嫌疑人是立功行为。而且两人的绑架行为实施完毕,不是犯罪未遂。

  触犯法律罪难逃

  经审理评议,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云飞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旺古刚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何云飞、旺古刚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安雷经济损失5000元,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因旺古刚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专家说法】未成年人犯罪享受“特殊保护”

  张斌(《走进法庭》主持人):

  法院对这一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8年和5年的有期徒刑并赔偿原告相应损失。应该说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有哪些特别的规定呢?

  刘朝旺(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国《刑法》上的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并且精神方面无任何障碍的人。由于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要求主客观相统一,未成年人由于自己智力方面的原因,和成年人相比,对自己行为的认知程度存在着一定的欠缺,所以《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具体表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定罪处罚的时候不适用死刑;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时候,在判决下达以前审判人员不得公布未成年人的姓名、住址、相片及其他可以推知该未成年人情况的具体资料;还应当保证未成年人享有在被审判的时候应当获得辩护的权利,如果自己没有聘请辩护律师,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律师。

  据犯罪目的可以酌定量刑

  张斌:在这起案件当中,两名被告人绑架人质的目的是为了凑钱能够上大学。那么,这样一个犯罪目的能不能作为定罪量刑时从轻的情节呢?

  刘朝旺:《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定罪量刑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然后才决定对犯罪人所适用的刑罚。本案中的两名被告人犯罪的目的和动机比较特殊,是基于为了缴纳学费而绑架他人。这一情节,我认为在对他们进行定罪量刑的时候,可以作为酌定的情节由法庭予以考虑。

  协助抓捕视为立功情节

  张斌: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对于被告人是否有立功和未遂的行为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对于这两点您怎么看?

  刘朝旺: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但是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达到自己所追求的犯罪结果。法律规定对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是绑架案件,是一个情节犯,也就是说只要被告人实施了绑架的一些行为和情节,那么法律就应当认定为绑架罪。

  所谓立功,是指检举揭发他人或者是提供线索,使其他案件得以侦破,或者是阻止他人的犯罪活动或者是配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对其他犯罪分子进行抓捕,或者是有其他的有利于社会或国家的重大的积极表现,都可以认定为立功。法律规定,对于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控辩双方对被告人是否有立功情节的争论,应当说对案件的审理结果有重要的影响。在这起案件中,第一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捕以后能积极地和公安机关配合,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另外一名被告人,所以应当认定为有立功情节。

  社会调查员可参与诉讼活动

  张斌:我们看到,在法庭上,除了一名法官和两名陪审员外,还有特邀社会调查员参与庭审活动,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庭审方式呢?

  刘朝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审判制度的一大特点。人民陪审员不是法院的正式法官,而是社会各界的其他人士。两名社会调查员参与了本案的诉讼活动,应当说这是比较好的预防犯罪的一种举措。

  两名陪审员参与法庭的审理活动,对两名被告人来说,更有亲切感,可以减轻紧张情绪,同时也对这两名被告人起到一定的教育和感化的作用。

  社会调查员参与庭审活动可以更好地把握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些特点,那么对社会上其他未成年人的犯罪及其预防也能提供第一手的资料。从而对整个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能起到很好的一个推动作用。

  张斌:我们的心情非常沉重,这起案件当中的两名被告人原本都是优秀的学生,本应该经过继续深造之后报效国家,然而思想意识的不成熟和家境的贫寒最终使他们走上了歧途。

  如何使青少年能够健康地成长并不是某一个单位和部门的事情,这是一个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来关心这些孩子,才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孙韬 高山/文 宋增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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