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医院滑倒找谁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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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10:53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案由:2004年7月7日,31岁的纪秀凤陪同父亲纪必贵来到南京某大医院就诊。在通往治疗室的途中,因为大理石地面刚刚拖过,纪必贵不慎跌倒。检查结果显示纪必贵的右腿变形骨折,女儿纪秀凤认为医院应负担父亲治疗骨折的一切费用,但医院认为自身没有过错,地没有拖干应找保洁员本人交涉,医院拒绝纪秀凤提出的一切要求。父女二人均在江苏省建
说法:虽然父女俩的户籍都不在本市,但纠纷已经出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纪必贵办理了援助手续,委托天平法律服务所潘业平与院方交涉。 潘业平认为,地滑是造成纪必贵跌倒的主要原因,而院方的保洁员在拖地时并未在相关区域摆放警示牌,未尽到告知义务,过错明显;同时纪必贵在走路时有自身注意的义务,不小心也是造成其跌倒骨折的次要原因。因此在本案中院方应承担主要责任,纪必贵应承担次要责任。医院最终同意免费为纪必贵治疗骨折,同时补偿其现金1万元。 通讯员郭丽 金陵晚报记者洪唯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