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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数额特大,惊动国家税务总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10:53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 2004年9月30日上午,江苏省中医院一重病房间内,穿着白色T恤的一名中年男子突然跪倒在病床前,放声大哭。临终前出乎意料见到朝思暮想儿子的母亲,是一位已到糖尿病并发症晚期的老人。在病床前痛哭的中年男子,便是南京地税第一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章晓平。在2003年8月至2004年4月间,他伙同妻姐、岳父等人通过虚开抵扣税款发票,在为自己牟取暴利300余万元的同时,也炮制出了涉案票面金额近3亿元,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5·10”特大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的南京地税第一案。

  上亿元发票竟是假的

  今年2月,南京市地税局在税务大检查中,接到一封举报南京兴伦运输公司(以下简称“兴伦公司”)涉嫌开具假发票信件。检查中稽查人员很快发现:2003年8月才成立的兴伦公司在短短半年不到的时间里购领使用货运、联运、代理等三种发票340余本,且用来抵减联运业务营收的货物运输发票频频出现连号。

  深入调查后,稽查人员又发现:在2003年9月至2004年3月期间,该公司共对外开具货物运输发票、运输代理发票以及联运发票总计金额1.8亿元,同期接受宝应、姜堰、高邮等地四家单位的货物运输发票总计金额1.16亿元,以差额收入申报纳税总计应为212万元,但实际上却仅有11.91万元。更让税务机关震惊的是,用于冲抵运输营业收入的1.16亿元的货物运输发票居然全部是伪造的发票。

  拨开迷雾案情现端倪

  5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决定从经侦支队、鼓楼分局及江宁区局抽调9名精干警力会同市公安局驻地税公安办、市地税局稽查分局组成“5·10”联合专案组。

  5月11日12时许,正兴冲冲回到公司准备与外地一客户洽谈生意的兴伦公司实际负责人章晓平,刚跨进公司大门,一副冰冷的手铐便铐住了他。

  章晓平现年40岁,原是一国企财务处办税员,1995年下海经商,2002年由于商业收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经过进一步侦查,兴伦公司情况逐步被摸清:该公司于2003年8月在南京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公司管理由章晓平负责,因其在缓刑期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故由其岳母挂名担任,公司租赁鼓楼区漓江路附近公寓办公。工商局注册表明,该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由章晓平及其岳母、岳父徐荣、妻姐徐炜共同投资,公司本部有职工10人,徐炜担任会计,岳父徐荣负责总务,岳母任法人代表,但只负责饮食,另有驾驶员等职工5人。兴伦公司下设分公司、营业部、办事处共11个,均未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由兴伦公司统一负责。

  抽屉里的重要证据

  5月13日上午,办案民警在搜查公司抽屉中,取得重大突破,发现了一份一问一答式的材料。这份材料是4月中旬章晓平伙同各分公司负责人为应付税务机关检查而专门制定的攻守同盟“应对方案”。5月13日傍晚,专案组审查人员将“应对方案”材料摆在了他面前。知道大势已去的章晓平,开始逐步交待起犯罪事实。

  有着几年运输行业工作经验的章晓平,2003年被判处缓刑后,看到市场上大量流动无证私人运输户对货运发票的需求,于是便动起了脑筋。注册成立了兴伦公司后,为了能迅速而稳妥地牟取暴利,章晓平精心编制了一套严密的发票流转网络和利益分配制度。在对外开票“业务”上,兴伦公司根本没有一辆运输工具,公司接到业务后找其他运输户承运,发票由兴伦公司或下属分公司代开。另一方面根据虚开发票,所有对外开具的发票均按2%-2.5%收取手续费。章晓平每月以兴伦公司的名义按照出票与进票差额的2%左右进行纳税申报,缴纳3.3%的交通运输营业税等。仅半年多的时间,章晓平本人就非法牟利300万元。

  5月13日案件审理获得突破。5月20日,专案组工作人员在与章晓平交谈中获悉其母亲糖尿病并发症已到晚期。当章晓平的母亲病情突然加重,老人及家属向公安机关表达了希望离世前能见章晓平最后一面的请求后,经认真研究,公安机关同意了他们的要求,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昨天,以章晓平为首的16名涉案人员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徐荣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直接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26名涉案人员被处以补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行政处理。(文中犯罪嫌疑人均系化名) 通讯员宁公宣 金陵晚报记者王海峰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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