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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少年获奥赛高分未获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11:45 南京报业网

  【南京报业网报道】由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江苏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委员会主办,南京拉萨路小学承办的“2004年江苏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银城杯”小学组复赛,经过4天紧张的角逐后,于昨日落下了帷幕。

  据了解,此次奥赛的一等奖底线为162分。来自全省各地的数百名小选手中,共有69名同学获得了一等奖。除了这69名获奖的小选手外,有一名来自淮安的12岁小选手,获得总分
232分、超过一等奖底线70分的好成绩,却被大赛组委会剥夺了获奖资格。究其原因,竟是其家长质疑大赛的“公正性”,叫来媒体采访,被组委会认定“此举扰乱了大赛的秩序,公开叫板大赛的权威性”。

  焦急无助向媒体反映问题

  12岁的李华华(化名)是江苏省淮安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小家伙自小在电脑专业“出身”的父亲熏陶下,对电脑编程产生了浓厚兴趣。

  本月9日至12日,是2004年江苏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的时间。8日,小华华在老师以及父亲的陪同下来到了南京。据李父称,来宁之前,他们向大赛组委会缴纳了报名费与食宿费。12月11日上午,经过紧张的“实战演习”后,小华华从考场走了出来。他告诉父亲,所考内容以前曾演练过。可当日中午与其他考生核对答案时,获悉有一道题有两种程序,而标准答案只有一种。据李父称,当时他就有了一种“危机感”。

  下午分数出来后,李父的“危机预测”被证实,小孩的那道考题被判为零分,孩子共考了166分。望着孩子泪水涟涟伤心的样子,李父非常失落,他连忙拨打陪同老师的电话。由于老师随身携带的是当地小灵通,在南京区域无法拨通,焦急无助的李父想到了向媒体求助,他拨通了一家电视媒体的热线。很快,媒体的记者赶到了竞赛现场,并就此事展开了调查。可就在媒体调查的同时,李父从组委会获悉,经过专家组论证,考题中的那道题两种程序是对的,所有第二种答案的考生将获得该题的满分。下午4时左右,华华的领队老师打来电话告诉李父,华华的总分已按232分计算,华华有望进入一等奖行列中。

  得了高分获奖资格却被取消

  11日傍晚时分,李父一颗悬着的心终于静了下来,他从领队老师那里获悉:此次大赛的一等奖底线为162分,自己儿子的分数已稳稳进入一等奖范围之中,即使有争议的那道题目不算分,儿子也应该进入一等奖范围内。

  就在李家父子为他们的成功沾沾自喜时,晚上,领队老师的一个电话让李家父子再次“跌入万丈深渊之中”,领队老师对李父称,因为李父没有按照大赛《复赛秩序册》中有关规定,有异议必须将问题反映到大赛仲裁委员会,由大赛仲裁委员会仲裁,家长不能私自前往媒体投诉。由于李父叫来了媒体,给整个大赛带来了不好的影响,且扰乱了大赛秩序,故决定取消李华华的获奖资格。

  “因无法与淮安的领导联系,再加上当时的心理能力无法承受,遂拨打了省台的热线电话,至于记者采访了哪些人,我一概不知。我们从淮安来,与任何组织、任何个人无冤无仇,向电视媒体反映情况,就是想知道事实情况,给自己维权,真的没有任何想破坏大赛秩序的想法,假如真的给他们紧张的评测工作带来麻烦,也是我所未曾预料的事。可无论怎样,组委会不该剥夺孩子的竞赛成绩,毕竟孩子是无辜的,株连孩子是无论如何让人无法接受的……”昨日李父称。

  孩子没违纪家长扰乱了大赛秩序

  昨日中午,记者在河西拉萨路小学分校颁奖主会场,见到了2004年江苏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组委会的负责人冯某与秘书长王某。两位大会负责人称,本次大赛一等奖的入围底线的确是162分,淮安小学生李华华共考取了232分,而且孩子在考场上并没有违纪现象,但孩子的监护人、他的父亲却做了一些让大赛组委会失望的事情,他竟然叫来媒体的记者给大赛组委会施压,且严重扰乱了大赛正常进行的秩序,经大赛组委会讨论决定,取消李某之子李华华的获奖资格。

  组委会负责人冯某称,“当时竞赛正在进行时,突然来了两个记者,提出对我们的测评有异议,我们只好放下手中的工作接待记者采访。其实在作出取消李华华获奖资格的决定前,我们特地在考场以及他们食宿的地方安排了人员,希望李父主动与我们沟通,承认错误,当晚我们已将沟通的消息电话通知了淮安领队,希望李父在晚上9点前前来承认错误,届时,我们会改变我们的决定,可到了晚上10时左右,李父也没有前来认错。第二天一大早,组委会为此特开了讨论会,大家一致决定,取消李华华的获奖资格,并将此决定通告全省13个代表队的领导与淮安教育局的有关部门,所有代表队以及淮安教育部门的同志都坚决支持我们的处理决定……”

  取消获奖资格让家长明白什么叫言传身教

  组委会的秘书长王某也称,按照大赛规定,有异议,必须将问题反映到领队那里,再由领队将问题反馈到组委会手中,那道两种程序的题目,就是别的考生将问题反映到领队那里,再由领队转到组委会,组委会经过专家组讨论,确认孩子的想法是对的,共认定数名学生的第二种程序获分。可李父却没有按大赛秩序册上的规定去做,而是跑到媒体那里,给组委会施压,这种做法引起了所有参赛代表以及组委会的反对,而且也严重破坏了大赛的秩序。给12岁的学生取消获奖资格,就是让李父明白:什么叫言传身教?

  尽管大赛组委会认定李父没有按照大赛《复赛秩序册》规定质疑,但记者昨日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那本《复赛秩序册》中,并没有找到有关“有异议,应先找领队,再由领队反馈到大赛组委会仲裁机构”的相关规定,而且该手册中根本就没有学生及家长申请复议的有关规定。

  那么即使李父向媒体投诉之举真的属于“扰乱了秩序”,他们对一个无辜的孩子做出处罚,并剥夺本属于12岁孩子的荣誉,这样的“株连”究竟套的是哪家的法呢?而且李华华才12岁,孩子的路还长,组委会的“言传身教”之举又会给12岁的儿童留下什么呢?

  作者:卞小翔 潘瑞锴/来源:南京晨报(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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