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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凌晨聚集酒店开房闹事 调戏打死无辜住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2:23 东方网

今年5月17日凌晨3时许,曾招武、马金峰、陈喜赞、张运华、徐添牛、肖建及秦应龙、肖磊、王德政、“黄毛”(后4人均另案处理)等人,来到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的某酒店要求开房,结果被拒。几人随即在酒店大堂大吵大闹,其中有一名男子不停地打电话叫人来“开派对”(即闹事)。

就在酒店老板跟他们谈给房间的时候,一对男女客人从电梯里走了出来,准备退房离开酒店
。几名闹事者立即围了上去,纠缠二人,但男客人并未理会,直接向酒店外的一辆出租车走去。闹事者肖建遂说“那么不给面子,扁他”,众人一拥而上将那名男客人从的士上拉出来,对其拳打脚踢。

无辜顾客在酒店遭打

罪犯张运华当庭供述称,曾招武打电话给他,称在该酒店开房被拒绝,叫他去帮忙。“到了酒店后,见到一对男女从电梯走出来,肖建问‘做爱爽不爽’,并向那男子弹烟头,但那男子不理会,肖说‘那么不给面子,扁他’,我就追上去,将那男子从的士上拉出来,并打了他几拳,肖建、曾招赞等人就围殴他。肖建踢了男子几下又去打女被害人,我也过去打那女子几个耳光。当我准备走时,见那男子躺在地上不动,又走过去往他的胸部踩了一脚,并说‘他妈的,装死?’不知道真的死了。”

据受害人付某陈述,事发当天,她和林某从电梯走出酒店大堂,有一名男子对他们说“好不好玩,爽不爽”,她们没有理会。“一名穿白色衣服的男子跟着我们后面,我见情况不好,就拉着林某往一辆的士里推,这时,有一名男子拉着我的头发,打了我几个耳光并踢我,而林某已被打得倒在地上,那群人用脚往林某身上踩、踢。我们的手机和随身财物也被抢走了。”

罪犯被判不等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曾招武、徐添牛、肖建、马金峰、张运华在本案中均围殴被害人,起主要作用为主犯,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张运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费用2万元。

曾招武和肖建因故意伤害罪和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徐添牛、马金峰和陈喜赞犯故意伤害罪和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至18年,并各处罚金2000至3000元。

 
 
 
作者:选稿:钱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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