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不达标不发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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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5:0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胡进宇) “厨房的毛利率达不到40%就不发工资,这个规定合理吗?”今天,在南京路上一家酒店做厨师长的罗师傅向“5668052”讨薪法律援助热线请求法律援助。 据罗师傅介绍,今年11月5日,他到南京路上的一家酒店做厨师,并担任厨师长。12月7日,酒店在对厨房账目进行盘点时发现,厨房的毛利率无法达到老板预想的40%这个标准
下午3时许,记者随同法律援助律师来到了这家酒店。酒店陶经理解释称,罗师傅担任的是厨师长一职,因此应该控制厨房的成本。可从罗师傅担任厨师长一个月来,酒店的毛利率还不足10%,因此酒店方面认为厨师长在管理方面有问题,才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提供法律援助的魏律师表示,酒店方面并没有将厨房承包给罗师傅,因此双方实际上是劳务合同关系。在劳务合同中,约定支付的工资与雇工方的盈利多少并没有联系。因此该酒店做出的所谓“毛利率不达到40%不发工资”的决定是一个“霸王店规”。 在律师与记者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酒店支付了罗师傅当月的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