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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车先交“包装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5:03 半岛都市报

  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郑成海 通讯员 于喜河) 花29万元买了车,可商家非要另收1万元的“包装费”。近日,在崂山消协的调解下,市民钟先生终于将汽车开回家。

  据家住香港东路的钟先生介绍,今年10月底,他在一家汽车销售店预订了一辆价值29万余元的轿车。可等他如约去提车时,车行销售人员却坚持要在车价的基础上,另外再收取1万元的“包装费”,用于装饰车门把手和车灯等。钟先生不同意,销售人员则以该款汽车没
有现货为由拒绝交车。

  崂山消协接到钟先生投诉后认为,这家车行的规定是“霸王店规”。消协工作人员责令该车行撤销该规定,并重新为钟先生办理购车手续。随后,消协对这家车行作出了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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