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非法换汇被判刑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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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5:23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通讯员张敏)长期非法换汇,经有关部门处罚后仍不改悔,继续其非法行径,最终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制裁。记者昨天获悉,福田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某、赖某有期徒刑6年和10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经查,自2003年以来,黄某就受雇于赖某,负责在皇岗口岸联检大楼北侧一商铺的经营,其中包括非法兑换港币等活动。同年11月,黄某因私自买卖外汇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通讯员张敏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