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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炸男友 失恋女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5:2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29岁的女青年何模秀外表俊俏秀丽,谁也想不到她与男友袁能学发生感情纠纷后,竟然伙同他人用炸药去炸前男友的住房。近日五通桥区法院作出判决:以爆炸罪(未遂)判处何模秀有期徒刑7年;黄兴云有期徒刑7年;胡兴彬有期徒刑6年。

  2003年7月,家住宜宾高县的何模秀在五通桥区认识了袁能学,两人恋爱并同居。2004年5月,二人因感情问题分手,何遂产生报复袁的念头。她找到宜宾南溪县的黄兴云并对其
许愿:“只要能帮我报仇,我同你过一辈子”。何模秀在黄兴云表示同意后提出用炸药去炸袁的房子。8月10日,何和黄带上炸药、雷管、导火线到了南溪县罗龙镇。双方分手后黄又邀约同乡胡兴彬一同作案。当日,黄、胡二人乘车到达五通桥区竹根镇查看袁能学家住房,次日凌晨3:00许,胡将炸药放在袁家窗台旁,用烟点燃引线后仓皇逃跑。后炸药未爆炸,袁幸免于难。

  记者辜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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