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炸男友 失恋女获刑7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5:2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29岁的女青年何模秀外表俊俏秀丽,谁也想不到她与男友袁能学发生感情纠纷后,竟然伙同他人用炸药去炸前男友的住房。近日五通桥区法院作出判决:以爆炸罪(未遂)判处何模秀有期徒刑7年;黄兴云有期徒刑7年;胡兴彬有期徒刑6年。 2003年7月,家住宜宾高县的何模秀在五通桥区认识了袁能学,两人恋爱并同居。2004年5月,二人因感情问题分手,何遂产生报复袁的念头。她找到宜宾南溪县的黄兴云并对其
记者辜英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