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火机当“枪”抢劫被抓获刑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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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5:2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 打火机当枪使,威胁行人抢劫钱财。四方法院近日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年。该判决昨已生效。 今年8月25日凌晨2时许,张某在青岛市大沙路8号“汇园小吃店”用餐时,见市民刘某酒后独自一人离开,张某起身尾随刘某至僻静处,掏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式打火机,谎称自己带了枪,威胁刘某交钱。见刘某不肯,张某又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连捅刘某两刀,并将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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