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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一中北校区 “寝室费”全部清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5:3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濮阳讯12月3日,本报A09版以《住校不住校都要把钱交》为题,对清丰县一中北校区收取走读生“寝室费”一事进行了报道,对此,该校闻过则改,迅速制订退款方案,截至发稿时,已退总款额近4万元。

  据了解,今年秋季开学以来,清丰县一中北校区针对资金紧张、无力建设学生宿舍楼和食堂等设施的实际,引进了社会办学政策,由校外资本建设。由于不清楚县城区走读生人
数,学校决定向所有学生收取“寝室费”每人100元。经本报报道后,该校迅速通知全校44个班级的3000余名学生自报“家门”,凡家庭距离学校较近者,一律予以清退款,经过核实,381名学生确为距校较近者,且未住校,另有50名学生交100元后并未真正住进宿舍楼,而是住进了学校统一安排的月租金50元的民房。对此,学校也一并退还“寝室费”。(记者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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