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钻头“忘”在体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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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7:3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12日上午,宿迁市宿城区罗圩乡郭庙村的陈辉来到本报淮安记者站反映,他体内遗留有他15年前在淮阴做手术时残存的钻头。在他10日拍的X片中,记者看到一根长约3厘米的螺旋状物体。 陈辉称,1989年,15岁的他因患骨髓炎住进了淮阴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原淮阴市工人医院),该院为他做了安装钢板手术。出院后,他的右髋关节部位一直疼痛。后来疼得越
今年10月5日,他到宿迁市人民医院拍X片,他在片子上发现有一段长约3厘米的钻头。直到此时他才知道,折磨他长达15年的罪魁祸首原来是遗留在他体内的残存钻头。于是他先后到淮阴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调取了当年在该院的一些病程、病案等记录和2000年在宿迁市人民医院的病程记录。在淮阴的医院记录中记者没有发现任何有关钻头残存的记录,但发现了一份在他出院前几天写有“无异常”的X线检查报告单。在宿迁的医院病程记录中,记者发现了“右髋关节融合,内固定松动,并有一段钻头残存”的诊断报告。 为讨说法,他找到淮阴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的医务科雷科长。雷科长承认这是医院的错误,并说可以赔偿为他取钻头的手术费用,但不会超过1万元,但却又称也可以不承认是自己医院的错。 雷科长告诉记者,当时由于医疗技术等种种原因,遗留在陈辉体内的残存钻头很有可能是医院在手术时留下的,但他们也要对此事进行调查取证。如果陈辉愿协商解决的话,双方可以坐下来谈。 陈辉表示,如果和医院协商解决不了此事,他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朱鼎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