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清查私房租赁税(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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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7:42 潇湘晨报 | ||||||||||
随着收入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拥有自己的第二套、第三套房产,不少市民将私房租赁作为一种投资。但您也许并不知道,私房租赁和自营其实是要交税的。来自长沙市地税部门的信息表明,长沙目前正在加大对私房租赁税收征管的清查力度,至11月30日,已查补该项税款996万元。 清查入库719万 据长沙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外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加,长沙市私房租赁市场日趋活跃。许多市民将私房出租给他人居住或经营,也有一些市民购买门面用来自己经营。 “其实国家对私房租赁税早有规定,但是许多市民对这一政策并不太了解,当然也不排除一小部分人恶意逃税。”由于私房租赁情况复杂、分布零散、涉及面广、隐蔽性强,因此税收征管难度较大。为改善这一状况,长沙10至11月份针对私房租赁税收征管进行了一次专项清查,通过普查摸清税源底数,建立征收底册。截至11月30日,已清查6814户个人私房,查补税款996万元,其中,实际入库税款达到了719万元。 考虑借鉴“辽宁经验” “在此次清查的过程中,大多数市民还是比较配合的。”据长沙市地税五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在各村各社区设立征收点,该局一个月清查入库的税款就达250万,其中,某房主将购买的商品房出租给银行使用,年租金22.6万元,三年租金一次取得收入达67.8万元,在此次清查过程中,补交税款13.29万元。 “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房屋出租方很难通知到人。”根据国家税务局推荐的“辽宁经验”,在征收私房租赁税的过程中如果房主屡催不交,将视同房主不在本地,由承租人代催代缴。“未来长沙市也可能借鉴此种操作模式。”而对于确实有特殊困难的,“将考虑对房屋租赁税进行减免。” 从明年开始,一系列的征管政策将逐步推出。根据长沙市政府日前出台的相关文件,今后长沙市将着力对私房租赁税源的经常性控管,建立私房租赁纳税公告制度,定期张榜公布私房租赁户纳税情况,同时,将逐步建立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并实施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本报记者戴 丹 实习生 戴新艳 分级分类进行征收 私房租赁到底如何纳税?如果您有门面出租或者自营,又或有住房租给他人居住,接下来的内容一定要看仔细。 如果您是自己购买的门面自己用来经营,按房屋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算每年应纳房产税额,税率为1.2%。即,如果价值10万元的门面用于自营,扣除2万元后的余值再乘以0.012,为960元/年,而且这个960元可以分季度进行缴纳。 如果门面出租给他人经营,税率则相应提高:月租金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12%;租金收入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12%、营业税5%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按所得依10%的税率征收。 如果是私房出租给他人居住,月租金收入在2000元以下,房产税税率为4%;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房产税4%、营业税3%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按所得依10%的税率征收。本报记者戴丹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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