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我买的假药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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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8:0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记者 周围 买了假药却无法认定责任人,日前哈市消费者赵志富遇上了这样的闹心事。据赵先生反映,今年9月,他在哈站附近的龙卫中心大药房为母亲买了两盒治疗心脏病的“鲁南欣康片”,其母服用后不仅没有任何效果,而且身体感觉不适,赵先生怀疑所买药是假药。而后,赵先生按照包装上的说明来到厂家驻哈办事处,经检测后,厂家认定赵先生所购的“鲁南欣
是否假药:消费者与药店各执一词 据赵先生介绍,由厂家认定为假药后,他曾经找到龙卫中心大药房一位姓单的经理问及此事,单当时的回答是承认所售药为假药,并且答应赔偿赵先生5000元钱损失。后来,赵先生再次到药店商量赔偿事宜时,龙卫中心大药房的负责人否定了赔偿一事,并且认为赵是故意买来假药达到索赔目的。 昨日,记者拨通了龙卫中心大药房的电话,没有找到相关负责人。之后,龙卫中心大药房的总经理徐美菊打来电话解释了“假药风波”。她认为,此事是由厂家与消费者同谋讹诈药店,原因是厂家给营业员回扣,药房不从厂家而改从其他渠道进货。徐还称,他们的进货渠道是药监部门允许的,但因涉及商业秘密,不便透露。 药品监督部门:假药认定须通过抽检 就赵先生投诉一事,记者采访了市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处吴科长。据吴科长介绍,按照相关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假药时必须通过抽检的方式,赵先生投诉的第二天他们就去药店进行了抽检,但因为时间过长,药店称全部药品已经售完,所以,没有抽检到与赵先生所买药品同批号的药。吴科长说,按照厂家的销售策略,向一个地区销售的药品都有固定批号,而目前药品市场上各区域之间串货现象严重,赵先生所买的药品也可能是其他地区串过来的。 吴科长还强调,即便检测结果表明赵所购的药为假药,也无法证明就是从龙卫中心大药房所购。对此,消费者赵志富称:“为防止买假药,当时就让药店在售药发票上注明了药品批号,上面还有药店的公章,这些足以证明药确实是在龙卫中心大药房买的。” 厂家:从渠道可以查出假药源头 昨日,记者拨通了厂家打假办科长杨沂岭的电话,杨科长告诉记者,赵先生所买批号的药确实存在假药。他还肯定地讲,按照厂家的销售策略,同批号的药从未在哈尔滨地区出售过,据此可以判断赵所购的“鲁南欣康片”确实为假药。同时,杨科长还强调,此药是用于治疗心脏病、冠心病的,如果病人发病比较急,服用后没有明显的缓解作用,将危及病人生命。 对于药监部门提及的“串货”现象,杨科长承认确有其事。但杨又称,即便串过来的货也应该是真药,厂家已检测出消费者赵先生所买药品确实为假药,药品售完没关系,药品监督部门可以通过药店查进货渠道。一般情况下,如果药品进货价过低,或者没有正规的进货发票,就应该认定为假药。 赵先生气愤地说:“‘鲁南欣康片’的功能类似于速效救心丸,如果突发心脏病时病人服用无效,将会危及生命。这件事显然不那么简单。”赵先生表示,他将对此事追究到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