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医药公司董事长“带兵”驱赶总经理被判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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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8:28 浙江在线 | ||||||||
日前,“董事长带兵驱赶总经理”纠纷在法院有了一审结果。法院判决北京市京都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应将公司的经营场地及相关证章交付总经理李乐兵。 京都公司于2001年3月改制为股份制企业,贾跃吉任公司董事长。2002年11月,公司与李乐兵签订承包合同,李乐兵取得京都公司的承包经营权并行使总经理的一切权力,期限为2002年1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今年6月30日,董事长贾跃吉带人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
一审法院认为,京都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应当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强行将京都公司收回的行为侵害了李乐兵的合法权益,是违法行为。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