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岁婴儿告赢生父获抚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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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8:5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范红萍)今年一岁的浩浩恐怕是法院最小的一位原告了,而且胜诉。半年前,这个非婚生的孩子把生身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给付抚养费。近日,市一中法院判令,浩浩生父每月给150元抚养费,而生父要求每月探视浩浩8小时的权利也得到法院支持。 今年6月,浩浩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起诉至法院,称他的母亲与生父于2002年10月确立恋爱关系并未婚同居。2003年11月母亲在医院临产,因找不到了其生父,母亲的朋友帮忙办理
法院审理认为,浩浩亲生父亲,对浩浩应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浩浩要求支付抚养费理由正当,对浩浩父亲提出的探视权请求,法院给予支持。其生父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六有8个小时可以探视浩浩。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