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充报名的通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1:08 大连日报 | ||||||||
根据人事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请示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现对报名资格条件作部分调整并将补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时间 2004年12月20日—12月24日
二、补充说明 1.允许2005届应届毕业生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者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2.对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符合其它初级报考条件人员,允许报考初级会计资格。 3.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到2005年12月31日。 三、补报地点 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局窗口(西岗区迎春路2号)。联系电话:82185662 除市内四区和高新园区外,其他县区报考人员到当地财政局补报。其他报名事项仍按《关于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人事局 2004年12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