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男子街头卖器官救爱妻 拒捐款只卖肾 (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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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5:18 东方网 | ||||||||||
一说到妻子,曾先生的眼圈就红了:“我家在信阳商城的小山村里,大学毕业后,1998年春我到武汉求职,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与没上过学的河南老乡春苗相遇了,当时她患有肝病已好多年。当年12月,她住进武汉的医院治疗,我常到医院照顾她。春苗在驻马店的老家非常贫困,如果我离开她,她一定会彻底绝望。后来我们谈起了朋友,但我的家人和朋友却坚决反对。” 妻子冒死生下孩子 2001年10月,曾先生冲破阻碍,与春苗结了婚。医生说,春苗患这种肝病不能怀孕生子。但春苗告诉曾先生,冒死也要为他生个孩子。2001年年底,春苗怀孕了,怀孕的第一个月,春苗就住进了医院。“7个月后,妻子早产了,我家又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女儿。这两年为给妻子看病,我的工作与生意全部中断,虽然我拼命打工挣钱,拼命借债,但还是杯水车薪。”曾先生的眼圈再次红了。
律师说法 对此,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訾建营说:“买卖人体器官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但是曾先生卖自己的器官,没有对他人造成危害,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对此也没有违法或不违法的界定。但这种卖自己器官的做法,绝对是不妥的。曾先生应该采取其他的做法筹集资金,给妻子治病。” 作者:选稿:祁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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