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立房产遗嘱并进行公证的老人增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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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7:00 新华网 | ||||||||
记者日前在采访中发现,呼和浩特市有很多老人在生前就立下房产遗嘱,并去公证处进行公证。记者从新城区公证处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公证处对60多位老人的遗嘱进行了公证,比去年多了1倍多,其中房产遗嘱占多数。前来做遗嘱公证的老人年龄都在70—80岁之间。据新城区公证处研究室主任布和介绍,房屋改革制度实施后,房屋成为人们的私有财产,目前七八十岁的老人大多有多个子女,他们不愿意自己离世后,子女们因为遗产发生纠纷。所以他们选择在生前处理好这方面的事情,通过遗嘱公证,将自己离世后留有的遗产分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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