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给“开锁业”上锁 开锁必须民警在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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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3:0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张家口电(记者刘雅静) 近日,张家口市宣化公安分局公布了该局自己制定的《开锁业治安管理暂行办法》。 针对部分开锁摊主毫无原则地承揽各种开锁、配钥匙业务,给犯罪分子作案以可乘之机的状况,宣化公安分局制定和颁布了《开锁业治安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开锁业摊点的资格由公安机关认定,对具有“开锁业”资格的,由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向属地派
关于具体实施,该分局治安警察大队队长举例说,如上门开启居民住宅或企事业单位门锁、保险柜锁,开锁前必须填写开锁审批登记表,经辖区派出所审查同意后,由社区民警在场监督下方可开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