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婚谨防骗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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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3:54 济南日报 | ||||||||
本报12月14日讯(通讯员李其志)年近六旬的张先生到一家婚介所登记,准备找个老伴安度晚年。未想到被“老伴”骗走5000元后,突然音信全无。12月13日上午9时许,在与婚介所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张先生向警方求助。 据警方了解,张先生的老伴几年前因病去世。今年在女儿的劝说下,张先生7个多月前在一家婚介所登记。通过婚介所的介绍,张先生认识了一位杨女士。彼此熟悉后,杨女士告
为此,警方提醒找伴侣的老年人,在与婚介所打交道时一定要慎之又慎:一要看婚介所的“合法身份证”,包括民政局的批准件、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二要看税务部门正规的发票,必须是原件;三要验证征婚对象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离婚或丧偶证明等,并通过一定的合法渠道调查对方的工作单位和固定住所是否属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