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近日刊出《关注“放射源”引发的劳动维权》系列报道后,不仅引起广大读者的强烈反响,更引起南京市总工会的关注。13日上午,市总工会法工部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对遭遇“射线源”一事的十几名驾驶员维权行为表示理解和支持。
这位陈姓负责人就“射线源”一事中石伟亚洲公司的做法提出两点看法:第一,在司机邵金亮不知底细的情况下,石伟亚洲公司负责人“安排”他用接送职员上下班的小客车来
回运输带有致命性射线源的工具箱多次,这一“工作”本身就存在隐瞒事实的嫌疑,或者至少说明该公司在内部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因为公司负责人不可能不清楚这类带有放射源的工具箱对人体可能造成危害,也该清楚这类危险品运输存放的正规方式,更何况我国在危险品管理条例中已有严格规定,以防危险品在没有安全设施的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二,含有致命性放射源的工具箱放置在驾驶员休息室里半年多,究竟产生出多少致命射线?该公司上级部门安检员意外发现司机休息室有放射线时,休息室存在的射线量是否超出国家法定标准?这些都是司机们维权的必要依据,必须由环境检测权威部门给予科学鉴定。如果尚不能确认休息室射线含量为“超标”,驾驶员身体暂时也没出现异常情况,公司也应该支付司机以“补偿”形式而非“奖励”形式出现的营养费,并与之进行良好的双向协商,解决其精神受损等问题,若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解决。石伟亚洲公司如果可以明确保证,认定事发时休息室射线含量对司机身体绝对不构成危害,或认定万一出现危害司机可向公司索赔,这些都应该与维权司机签订书面协定。本报记者 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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