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套丰田骗子进大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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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8:40 沈阳晚报 | ||||||||
用假身份证及被注销的公司执照,仅交了5万元定金,就从汽车贸易公司将5台轿车骗到福建。接着,又用一张93万多元的假汇票将车提出。12月14日,操纵这场骗局的福建人高世宝,被沈阳中法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1998年11月,高世宝(46岁,福建省福鼎市人,化名江建明)伙同刘义冰、温兴宽(均已判刑)经多次预谋后,利用刘义冰的福建省福安市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
合同签订后,高世宝预交了5万元定金。当晚,汽贸公司按合同要求将5台丰田轿车发出。同年12月6日,高世宝及其同伙刘义冰、温兴宽在福安市用一张93.4万元的假汇票,将这5台轿车提走并藏匿起来。后将其中的两台车先后抵押与他人,获得赃款人民币14万元,随后进行分赃,其余3台车被当地公安机关扣押。案发后,有两台车被依法追缴并已返还被害单位。高世宝于2002年1月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判刑15年。今年9月15日,因涉嫌票据诈骗犯罪,在山东监狱在押的高世宝,被沈阳市公安机关押解回沈。 沈阳中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世宝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假汇票,进行诈骗活动,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侵害了国家对金融票据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其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12月14日,法院一审对被告人高世宝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连同原判犯合同诈骗罪而获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法院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报记者王野蛟记者电话:133040329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