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女会计公款狂购物获刑6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0:36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秋砚 记者 帅勇)倍受关注的省宏源电力建设监理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刘坚,非法侵占350余万元公款购买衣物一案,昨天由栖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刘坚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41岁的刘坚在省宏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部主管会计、计财部副主任、财务部副主任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从2000年8月至今年4月,采取用现金购物报
销、用支票购物报销等手段,开具礼品发票1009张,报销117次,先后侵吞公司公款350余万元。案发后,刘坚家人将房子和轿车变卖,帮其退出赃款205万元。

  刘坚非法侵占这些巨额公款后,分别用于在南京多处高档商场购买高档服装、皮鞋等消费品。由于所买的衣物太多,很多都寄存在商场保管。

  本月8日,栖霞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刘坚的辩护人认为,刘坚具有自首情节,且其患有冲动性控制障碍的精神疾病,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院能对其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坚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关于其辩护人提出的刘坚患有心理疾病,希望减轻处罚的意见,法院认为,因其精神疾病鉴定书中已经确认,刘坚是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的,就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对辩护人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此外,对于刘坚在案发后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的行为,法院经查属实,予以认定。

  由于刘坚作案时间长、次数多、涉案数额巨大,其造成的后果和危害性巨大,因此,法院对其辩护人提出的“减轻处罚、适用缓刑”的意见不予采纳。

  (编辑 晨光)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