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大货车调头撞倒摩托车 致1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2:23 江南晚报

  本报讯无锡市某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周某,驾驶大货车在转弯调头时撞倒两轮摩托车,致车主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锡山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20日21时40分许,被告人周某驾驶号牌为苏B16398大货车,在苏228省道33.6公里处的锡山区锡北镇路段,从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内左转弯调头,上机动车道欲往西行驶时,与从西往东由陶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无号牌)相撞,致陶受伤,后
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周某即拨打110报警,并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肇事经过。经公安机关事故责任认定,周某驾驶大货车在公路调头时未让直行的二轮摩托车先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认为,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周某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顾永祥、唐洁)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