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常走吸毒路 社会地位卑微等级划分明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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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6:20 时代信报 | ||||||||
进去不敢随便坐板凳 渝中区大坪虎头岩,重庆市公安局女子教育所就盘踞在半山腰上。 可以说,这里是卖淫女的“终点站”。
她们常常是在“现场”被警察抓住,所以送进来的时候,多数都是“披头散发,衣衫不整”。记者曾目睹一名白衣女子进来,她穿的白大衣全身污垢,令人不敢多看。 进来之后,她们第一件事就是接受尿检,目的是看其是否吸毒,因为很多卖淫女都有吸毒史,她们通常走的路线就是吸毒——卖淫——吸毒。在这种情况下,卖淫是她们筹取毒资的最好办法。教育所如果发现此人吸毒,就要对其进行重点监控,包括对她毒瘾进行治疗。 除此之外,她们还将接受另外一项检查——是否有性病。患性病的几率在这些卖淫女中是非常大的,警方为治她们的性病也每年也耗费不少。外面的人到教育所,有一些忌讳,比如坐凳子——不知情的记者第一次去刚要坐下,就被民警及时制止。他们讲,这里面的凳子是不能随便坐的,怕传染上性病。关在里面的人也很自觉,她们都随身带着自己的塑料凳,不会乱坐。 凳子虽然不准乱坐,但在这里面,民警和她们的关系很平和。记者曾在女子教育所看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她也是因为卖淫而被关进里面。老妇人的儿媳带着小孙子来看她,三个人见面后抱头痛哭。哭完之后,老妇人爱怜地抚摩着孙子的手,那场景叫人看了辛酸。民警们对记者说,见亲人的这个时候,她们都回归到最本质、最朴素的自我中,所以,民警们对这些卖淫女的感情是非常复杂的。 她长得像林青霞 记者在女教所的采访中,曾见到一位40多岁的女人,因为偷了别人的卫生纸,蹲在地上,接受惩罚。这个女人长得很美,尽管多年毒品摧残,但她依然让人第一眼就有一种“惊艳”的眩晕。民警说,她以前在文工团是学舞蹈的,八十年代的时候,她开始出入夜总会,之后风靡解放碑,追随者成群。最后她与情人都染上毒瘾,丈夫也和她离了婚。 吸毒之后,夜总会的追随者开始躲她。她也开始了新一轮的生存挣扎——卖淫。开始她去高档宾馆酒店,因为她的美貌,身价也很高。但后来,她的毒瘾越来越深,人也越来越颓废,身价一天比一天低。到最后,她开始站大街,靠电杆,用最下贱的手段拉客。常常为了5块钱,都要和街上的摩的司机搞皮肉交易。 那次见面后不久,记者在当年的元旦去教育所又看见了她。因为她是专业舞蹈演员出身,教育所元旦的文艺汇演她成了主角。40多岁的她稍稍化了点妆,很像林青霞,她串节目,跳《白毛女》,腿脚依然柔和,身材仍然婀娜,那一刻,舞台是属于她的,但站在下面的人都感叹:如果她的舞台不是在这个地方,该有多好。 第三次去教育所看她时,她躺在床上。因为不小心,她的脚被摔断。舍房里只有她一个人,她的家人不愿意来见她,断绝她所有的经济来源。因为她连牙膏、卫生纸都要偷别人的用,舍房的人都瞧不起她。 这次面对面,她哭了。她最伤心的是自己最疼的女儿也不认她了。现在没有人管她,她感觉自己像孤魂野鬼。 民警们最后是自己筹钱为她买去了生活用品,“同为女人,到这种地步谁都难过。”   [1]  [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