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法第一案”二审开庭 奥拓撞人双方都有新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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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1:4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昨天北京南二环“奥拓撞人案”二审开庭审理。法庭上双方均提交了新的证据。 死者家属吴军发等坚持认为,奥拓车主刘寰应负事故主要责任,要求他承担80%的责任。刘寰则认为自己只应承担30%的责任。原告提交了两份新的证据,用以证明刘寰驾驶的奥拓车驶入禁止排量1000CC以下的内侧机动车道,系违规驾驶;事故发生地点距离隔离带
被告刘寰一方也向法庭提交了新的证据,包括二环路上禁止行人通行的指示牌照片,在距离事故地点100米处无法看到行人的照片等13份新证据。刘寰的代理律师认为,整个事故发生的根源在于行人曹志秀无视法规,擅自进入封闭式路段。刘寰发现车辆拥堵,被迫驶入内侧车道。在发现曹志秀后,已采取刹车措施,尽到注意义务,故应负次要责任。本案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