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首次宣判无国籍人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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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6:0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广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宣判一起罕见案例,案中的被告人居然是没有任何国籍的人,因其假冒南非外交官骗财20多万元,并持假护照,在查不清其所属国家后,法院作出相应判决。据悉,这是广东首次宣判无国籍人犯罪。 今年1月中旬,天津的王先生通过在德国留学的女儿认识了一自称南非籍的男子。说他准备在中国投资2000万元搞项目,要王先生与他合作。其后这个老外骗取王先生3万美元(
经公安机关核实,该男子根本不是什么外交官,其向公安机关交代自己的名字为费比亚,但能够证明其身份的只有一本非洲国家尼日利亚的护照,公安机关随后发现这本护照也是假的,上面的照片与该男子根本不是同一个人。查来查去,最终公安机关都无法查清这个费比亚是哪国人。今年9月14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费比亚当作无国籍人以其涉嫌诈骗罪向广州市中级法院起诉,10月11日,广州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罕见的无国籍人犯罪案件。 经审理,法院认为费比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遂以诈骗罪对其判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在服刑满10年后驱逐出境。(信息时报供稿李朝涛/文) 作者:信息时报供稿李朝涛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