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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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6:4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今年北京最大一起团伙犯罪案在一中院大法庭开庭宣判。专门以“黑车”司机为抢劫目标、先后抢劫36起、并造成4人死亡的侯士好等17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及销赃罪判处重刑。其中3人被判处死刑;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2人分别被判处1年到20年有期徒刑。该案判决书长达46页,昨天法官宣读判决书用了近一个小时。
一中院审理查明,28岁的该团伙主犯侯士好、33岁的主犯王海文、27岁的主犯齐宪春3人经预谋,于2002年12月29日 20时许,在房山区城关一住宅小区内,侯士好、齐宪春二人持刀对被害人刘某进行威胁,遭反抗后,侯士好持刀向刘某胸腹部、腿部猛刺,后被告人王海文又持刀刺破被害人颈部,致40岁的刘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侯士好等人劫取刘某人民币2000余元及桑塔纳2000型轿车一辆,价值82000余元。3人将刘某尸体弃置他处,驾车逃匿。 2002年1月至2003年5月间,该团伙在北京、河北等地疯狂作案36起,先后致4人死亡,抢劫、盗窃财物共140万元,仅抢劫的桑塔纳小轿车就有11部之多。2003年5月至7月间分别被公安部门缉拿归案。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