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养老金”推广有些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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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7:5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本报11月30日曾报道,“第二养老金”制度在我省已开始推行。昨天,记者从省内首家正式获批准开办企业年金(第二养老金)业务的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了解到,目前来“尝鲜”的企业只有寥寥几家,比起广东等省,江苏企业显得有些保守。 据了解,企业年金是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为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一起,成为社会退养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企业年金基金由
招行南京分行公司业务部的陈炼告诉记者,现在年金享受国家税收优惠,其投资范围的透明性也更高。另一方面,在年金缴纳的细则中规定一些激励员工进取的举措后,它还可作为一张企业留住人才的“王牌”——如规定核心骨干最多可享受普通员工6倍的年金;优秀员工本人应缴部分由企业代缴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又类似一种“金手铐”。 陈炼介绍,在向企业推荐过程中银行发现,有些企业认为年金就是一种福利,反正又不强制执行,能省就省;另有一些企业则明确表示没接触过,心里没底,因此持观望态度。相比较而言,外企和民企的态度更加积极,因为在国外企业年金非常普遍;而民企更渴望留住人才。其实,满足下面三个条件的企业都可申办企业年金:一,已办理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二,有一定经济能力;三,以人为本、重视员工忠诚度。(马燕) | ||||||||